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,深圳市财政委员会,证监会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监管局,上海、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,上海、深圳证券交易所,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: 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整合行为,提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,提高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,财政部、证监会草拟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整合行为、加强执业质量控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请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,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会计部。 财政部联系人:杨国俊 王晶 联系电话:010-68552934 68552536 68553012(传真)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邮政编码:100820 电子邮箱:yangguojun@mof.gov.cn wangjing1123@mof.gov.cn 证监会联系人: 易雄军 周诗洋 联系电话: 010-88060405 88061292 88061344(传真)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505 邮政编码:100033 电子邮箱:yixj@csrc.gov.cn zhou_shy@csrc.gov.cn 附件: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整合行为、加强执业质量控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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